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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 (一)收养人需带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
只有出生证明,肯定不能上户口 收养孩子要有民政局办理的收养手续,最终才能上户,这才是合法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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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综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 1,孩子在没有合法收养手续的前提下,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是不能办理出生申报手续的; 2,当事人应联系孩子的亲生父母,并要求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3,如果无法联系到孩子的父母的,也可以向当初的领养地,寻求帮助,让其代为联系; 4,如果《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必须找原接生医院进行补办后,才能申报孩子的户口。一,《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补办手续: 1,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2,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4,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5,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二,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三)父母居民身份证;(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证明正文、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新生儿父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即可办理出生证。其中,《出生医学记录》需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生育能力,是可以抱养宝宝的,不过一定要多从正规的渠道抱,这个时候会有领养证的,拿着领养证,到村里开证明,乡里开证明,然后拿这证件去计生部就可以开出生证明了。抱养了无出生证明的小孩,也可以走正规途径办理户口,只需要到民政局办理领养证后,持领养证就可到派出所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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