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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总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总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各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
总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必须经领导批准,司级干部必须经分管的总局领导批准,其中,司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必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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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专业会议。(一)审批程序(见附件1)。1.提出计划。局内各单位每年11月底前要向办公厅报送第二年会议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一般每个单位每年只开一个工作会议(包括座谈会)。计划外的会议(包括各类“片会”),经主管的总局领导同意后,提前1个月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报办公厅备案。2.执行许可。会议主办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团)和承办单位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两周填制《会议许可证》(式样见附件2),报办公厅汇总协调,办公厅根据主办、承办单位意见,征求分管的总局领导意见后报主管办公厅的总局领导或局长审批。3.下发通知。经办公厅协调审批后,以总局办公厅函形式下发会议通知,下级税务机关只能凭总局办公厅通知接待、参加会议,其他局内各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电话等一律无效。(二)财务规定。局内各单位凭《会议许可证》,按《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三)违纪处罚。对局内各单位未经审批擅自组织会议,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并在总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做相应处理。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局长会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安排在年中和年终,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会议代表一般不得超过200人。(二)会议组织1.会议计划。每年11月底前,由办公厅根据下年度的工作要点,提出下年度的会议计划;由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总局办公厅起草报告,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会签,报国务院办公厅审批。2.会议筹备。会议前两个月,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由办公厅和各有关司开展调研,起草会议文件。会议前一个月,成立大会秘书处。由局长指定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大会秘书长确定秘书组、文件组、生活组的组长,并召开大会秘书处会议,明确各组的职责,布置会议准备工作任务。3.会议善后工作。会议结束后1周内,大会秘书处各组按照职责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并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做会议组织工作小结。
总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必须经领导批准,司级干部必须经分管的总局领导批准,其中,司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必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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