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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有2种: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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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3、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全部资本由发起人缴纳,募集设立由发起人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募集而来。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即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后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公众或特定对象购买剩余股份的设立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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