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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 2、“其他组织”是指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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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经授权有权签订合同,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在法律上,经过工商登记的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的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时候,不以分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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