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集中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噪声部分,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噪声法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并超过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才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其是否形成环境噪声污染,其噪声排放适用哪个标准以及监测方法目前都没有明确规定,所以针对该条款的执行很难。 《中国人名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4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76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