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危险废物,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第一部专项法律,规定了许多新的管理原则、制度和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废弃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集中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其所属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机构,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3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275人已浏览
4,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