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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一、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23236元。二、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5156元。三、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41元。四、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4744元。五、2013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97元。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38720元。
目前类似计算机犯罪的名称有好几个,如电脑犯罪、网络犯罪、信息犯罪等等[8];对于计算机犯罪的内涵概括差别更大。但是国内大多数学者都将这类犯罪称为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指一类犯罪,就如同“经济犯罪”、“性犯罪”、“青少年犯罪”一样,这里我们也采用“计算机犯罪”这一名称。对于计算机犯罪的概念,有学者认为:“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9][4]也有学者认为,刑法上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应为:“行为人依计算机的特点而故意或过失地利用计算机为工具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以暴力毁坏他人正在依计算机特点使用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同时该学者认为计算机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和“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行为”。[10]笔者同意将计算机犯罪进行分类,但是上述定义中的“以暴力毁坏”这一限制似乎没有必要,笔者以为,计算机犯罪实际上是指:行为人借助计算机技术手段、利用计算机本身的特点所实施的侵害国家或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本身所实施的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行为人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1)犯罪手段的智能化。与传统的犯罪形式相比较,行为人所使用的更多的是知识和技术,而不是暴力与凶残。[11]像上文所述的计算机“黑客”,他们的技术甚至于比专业的计算机工程师还要高。正是由于犯罪手段的智能化,使得对于这种犯罪的追查变得困难。(2)犯罪主体的低龄化。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年龄分布来看,以中青年居多,并有低龄化趋势。据统计,在美国计算机犯罪者的年龄区段为18至46岁,平均为25岁;我国的计算机犯罪者,平均年龄也是25岁。[12]像上文中所述的“冲击波”病毒的编写者,据报载也只有18岁。(3)危害后果的严重性。由于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面大,一旦当事人实施了该行为,可能给受害人造成很多的间接损失或无形损失。还有就是在互联网上针对大额的交易或金融机构所实施的犯罪,其数额十分巨大,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一般普通型犯罪。再者在互联网上传输病毒可能造成很多的局域网瘫痪或是数百万的计算机设备损害。(4)犯罪侦察的困难性。这主要是因为,首先,犯罪主体的手段技术高超、作案手段隐蔽、逃避犯罪的能力很强;其次,电子证据的采集和认定很困难;最后,互联网的无国界性也可能导致跨国犯罪的产生,无法实施有效的侦察,这对于打击犯罪也很不利。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避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上述规定,是我们正确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另交当事人(或代理人)各一份,并向其宣布责任认定结果,告知其申请重新认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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