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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定。如银行对被执行人的房产享有抵押权,那就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给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但银行无权就预告抵押登记房产以折价或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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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 (一)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受偿。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是民工工资优先。修改后的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首先,房屋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依据为:《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其次,您说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对抗第三人,让人费解。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是“财产”(是可以抵押的财产),一般认为土地使用权所享有的物权最接近物权法的“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点也是“对世权”,就是可以对抗任何人非法要求。当然,在你的房屋被抵押后,土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这样对你的物权就有了抵押合同的限制,但仍然可以对抗第三人(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只受限于抵押合同,不受限于第三人)。您问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对抗,是什么意思。
是的,如果有担保,则是第一顺位,如果没有担保,则是普通债权,属于第三顺位,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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