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签订协议书,到当地的国土局办理手续。
下面为大家提供的国有土地建房手续: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该宗国有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居住用地。合法获得国有土地有以下途径: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通知征地情况。在征集地依法批准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征集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配置途径等被征集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知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家在征收的土地上种植,种植,被征收的土地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与交通、林业部门一起调查征收土地的权利、土地类、面积、地面附着物的权利、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面附着物的所有权者、各市移动办公室一起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批准之前,国土资源部门应通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配置途径有权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开庭时,应按照《国土资源开庭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庭。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法律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收土地的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在被征用的村庄.集团公告征用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配置费。征地补偿配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时限向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配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协助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监督被征集团内部征集补偿配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