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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走的钱一般还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要看什么时候取走的了,另外还有考虑剩余多少和对方干什么用了等多个因素。至于房子问题,这要看房子是否是婚后...
没有办理复婚登记,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男方和别人再婚,法律不禁止、他人不能干涉。 至于他拿走你的投资和钱,具体细节还需要弄清,在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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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1)薪水、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愿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有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通常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离婚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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