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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提前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并终止双方由于订立劳动合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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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已经于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计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新入职的单位工人,需要向新单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便于新单位给该工人到社保组织解决社会保险转进手续。 2、用人单位违背本法(劳动合同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损害赔偿职责。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89条
也就是说,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不需要双方达成协议,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可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在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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