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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在房地分别登记的年代,分割、合并登记就是一个很困扰登记机构的一种业务,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不动产登记的当下,仍然没有得以解决,而且感觉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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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房产证是这样的关系: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利用这次机会进行登记,登记不动产是国家统记的需要,既盘点国家没有房产证的不动产,来制定国家相关政策的一手资料而已。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估计到时还是上缴国家一定费用,合法化。毕竟法不责众,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拥有者大部分是中产阶级,国家处理此类亊情会慎之又慎。
企业和企业能进行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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