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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失业保险费却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
1从法律上说,2008年1月1日后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拿到补偿及公司应为你所交纳的保险费; 2 2006年到2008年1月1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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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违法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想补缴社保的话,您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协商不行的话,您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的;当然,您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甚至是经济赔偿金的。。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谈或者是面谈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1、只能参加养老、、三险,不能参加工伤、。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中心无法正常划款。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购买养老保险违反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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