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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发放给员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就是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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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手续办好后一般30天到账。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办条件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办事程序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扩展资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一、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2.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各地办理时间不尽相同,劳动者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保管理中心。一般至少要一个月的办理时间。根据《苏州市区参保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须知》伤残补助金办理流程:1.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单位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填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盖公章),并携带上述材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审核结付手续。在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没有结付到用人单位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应当为工伤职工继续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每月月底之前办妥相关手续,打印出《苏州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表》给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于次月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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