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抚养人:“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
问题的解答: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或致残而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前,影响了受其抚养人无生活来源,影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故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如下: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义务人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其具体数额应当根据以下规定进行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2、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76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