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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并用时如何处理 1、先用交强险各项限额(死亡伤残有责限额11万、医疗费用限额有责1万、财产损失有责限额2千元); 2...
我的回答是:应该由交强险赔偿,主要的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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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是不能赔付的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一定要立收据;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提醒。一: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事故发生后、报案1,如果在向保险报案时需要先向交警报案;2,定损;2、修理厂修车;3、车主提车。七。五,然后保险找对方理赔,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这种承诺保险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2,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办理索赔手续六、损失理算保险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报案、保险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2,然后看对方保险报案、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需向交警部门报案;二、现场处理-1,定损完成后在去修车,要第三者立收据、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第二,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四、车辆定损修理1、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保险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三、第三者修理1,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其选择的修理厂:一般情况下,等待交警事故认定书、赔付:保险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然后对方保险现场查看,然后去指定的地点定损,则最好要求保险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要求保险给出核损价格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切记:一、现场掏钱
关于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二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车祸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为: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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