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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不用写范文的,一般就实事求是的说,按诉状上说,然后再在具体的事件上适当的扩展一下就行。别人不知道不离婚的理由和事实不好帮你写的
代理词 审判长(员): 作为****先生的代理人,本人参加其与崔**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诉讼,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诚望贵院予以参考。 一、崔**欠金**人民币6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06年11月9日,金**借给崔**人民币60万元,崔**签署借条给金**,并提供了一张支票、3个营业执照作为担保。其中,支票系北京西斯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发;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分别为:北京西斯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福莱斯快餐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西斯科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二、崔**提供的质押支票系空头支票,存在诈骗之嫌 崔**所提供作为担保的支票系空头支票,并以此欺诈金**获得了借款,涉嫌犯罪。 三、崔**认可了借条中自己签名系其真实、自愿的行为 2008年6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第6号法庭主持的谈话中,崔**已经承认自己在借条上签字,并没有受到胁迫。据此,该借贷行为属于崔**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崔**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四、崔**未能按照约定期限还款,应当向金**支付利息 借款时双方约定了一周之内还款,崔**向法院提交的《陈述词》第二页“虽然是一周时间”也证明了该还款期限约定的真实性,可是,崔**逾期迟迟不能还款。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截止2008年4月10日,该笔利息数额为35190元人民币,崔**应当及时支付给金**。 五、金**之收入来源与本案无关,亦不影响崔**借据的有效性 崔**陈述词中提及金**收入来源问题,本人认为,与本案关系不大,亦不影响崔**亲自签署之借据的有效性。 代理人:张志胜 2008年月日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共同债务承担问题、子女探望权问题、过错赔偿等问题。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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