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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规定: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申请低保的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报材料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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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当地农业户籍,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如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居委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工伤赔偿了,但丧失劳动力一般不可以申请低保,因为工伤对丧失劳动能力补偿的伤残津贴,应当作为当事人的收入计算。《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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