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司法鉴定的重新鉴定

2021-12-26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委托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的资格;(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注册业务范围的组织鉴定;(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避免未避免的;(4)客户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评估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评估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