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名誉权侵权损失由侵权人负责赔偿,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
我准备和人家打官司,名誉权纠纷的律师费由谁承担?对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由物业承担,但如果电梯坏了需要维修,在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外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或业主承担。 所以,电梯属于共用的设施,产权是全体业主所有。电梯坏了以后,如果是在保修期外,按规定是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范围内支出。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维修费。
1.经认定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