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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9条第2款

2022-10-10
你说的是这条吗:第三十九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索取民事赔偿。经办机构不得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这个规定的重点就是第三者侵权造成的工伤医疗费用,不能双重获得。跟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是一样的,如果第三人赔偿了医疗费用的。工伤保险不再支付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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