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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相对于举报,投诉是实名进行的,所以必要时可以选择投诉公司,也可以得到较快的解决。首先,公司安排加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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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按规定有加班费,车费根据规章制度规定决定是否报销。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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