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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具有西安市城六区或长安区居民户籍。 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㈢.申请人及其...
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或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标准:收入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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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15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39007÷12×70%=227 5.4元,取整为2275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您要是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先根据以上条件来衡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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