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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并不是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金额都是适用商标法。第二、只有在经营者在实施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商标法的赔偿标准。 1.《...
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其他正常开支的资金,可以从中扣除。具体问题可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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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的本质是通过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购买交易对手进行垄断经营,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设定不平等的竞争条件,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秩序,而不是表现形式是明示还是暗示。明确合同形式给予交易对手现金和财产,并与其达成协议,限制其他经营者的平等竞争权利。其行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商业贿赂的本质要求,构成不正当竞争。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因此低价倾销原则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了低价倾销之例外,也就是说满足以下之一就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具有有效期限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饮料、营养品、药品、化妆品等。按照中国《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商品超过有效期限后是严禁销售的。积压的商品一般是指因供过于求、被新产品所替代等原因而长期滞销的产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或者积压的商品,往往是经营者不得已而为的降价行为,它不具有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所以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殡仪馆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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