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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补偿的。 2、房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房屋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受到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倒塌,没有相应赔偿的。地震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毁灭,应当依法重新分配给失地村民。村民应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用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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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属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闲置按以办法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属土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的,以下办法处置:(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1、可以跟邻居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损失要求邻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借助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政府服务机构的力量,进行协调解决处理。 3、如果上述办法仍不能解决,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比如相关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要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由于房屋赔偿涉及的数额的确定,这往往也是双方最容易引起争论的地方,建议最好可以找个邻居盖房专业的律师介入,律师会为你计算出准确的赔偿数额,同时也可以代理诉讼,及时解决问题
房子倒塌政府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那么户均补助2.23万元。 第二,如果是属于困难户一级危房的,那么户均补助1.23万元。 第三,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二级危房的,那么户均补助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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