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一般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股权管理的职能的划分办法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并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权,但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仍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股权管理的职能划分, (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股权变动及其他变动; (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 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等。
国有股权管理的职能划分, (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股权变动及其他变动; (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 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等。
(一)报财政部审批的事项 1、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 2、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B股、H股)、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国家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 (二)由省财政厅审批的事项 1、地方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 2、地方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 3、地方股东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4、地方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 (三)股权管理事项涉及地方和中央共同持股的,按第一大股东归属确定管理权限。 完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