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为你解答疑惑。 (...
首先,我们知道什么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该罪是指因行为人过失而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中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都是以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 (1)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 (2)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作犯罪处理。 (3)投放危险物质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 (4)主体要件责任年龄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体要件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观要件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把喷过敌敌畏的蔬菜未冲洗净,到集市出卖,致购食者多人中毒;误将毒药投入饲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装过农药的口袋与粮食口袋混杂在一起,把瓶装敌敌畏与瓶装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误用农药口袋装粮食,误用敌敌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就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没有引起中毒的行为表现,或者致人中毒的行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例如误将毒药当作药品给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可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本法规定,只有发生法定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未发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不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要件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要件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一特征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区别于投毒罪的关键所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