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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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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只要满足以下任一一个条件,即可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1。按规定在成都缴纳住房公积金;2、原单位应当自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直接到存款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则(试行);网上查询: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cdzfgjj.ch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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