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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二,对今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从事不法行为、欺诈债权人、规避法律义务、规避契约业务,以及在公司资本严重不足、...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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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法院认定构成公司人格否认时,法律后果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应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为了避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严格将个人账簿与公司账簿区分开来,每一笔账务都应详细记载,做到与公司财务泾渭分明。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法院认定构成公司人格否认时,法律后果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应与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为了避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严格将个人账簿与公司账簿区分开来,每一笔账务都应详细记载,做到与公司财务泾渭分明。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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