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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公示假释结束后开庭的日期,但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
在监狱里,法院开庭后,一般可以在一个月到两个月内作出裁决。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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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里,法院开庭后,一般可以在一个月到两个月内作出裁决。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而有悔改的制度,不再危害社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第一条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件复杂或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三)被判处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件复杂或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四)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减刑,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批准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前款的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
1、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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