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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继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为如下两种情况区别办理: 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旦畅测堆爻瞪诧缺超...
(一)土地登记1、办理程序: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2、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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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往房地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通常在当天就能完成办理。如果农村房屋所有人的名字发生变化,同一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名字变更。 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应依照相关不动产登记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以下情形的变更登记: (一)在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不动产权利的情况下;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自然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情况。
变更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姓名的方式是: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可以申请变更使用证姓名。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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