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看餐厅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餐馆老板未拿钱包,依照《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有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商家应尽到安全防范和提供救助措施的职责,只要餐厅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防范和提供救助措施的职责,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商家未尽以上义务,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你认为餐馆老板拿了钱包,你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否则起诉你也处于不利地位。 3、如果餐馆老板确实拿了钱包拒不返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占罪,但是也必须有一定的证据,否则即使你报警或者提起刑事自诉,司法机关也不会立案。
非常感谢各位专家的答疑。现在餐馆方面对这件事情是不闻不问,工伤认定应该怎么走程序呢? 小王的亲人跟环卫方面联系的结果是:交警责任认定如果他们有责任,就一定负责。但交警说还在调查(私下跟受害方说的是,有可能撒水车无责)。 现在受害方已经联系到了目击者,他说如果有需要,随时可以为小王作证。 那么在接下来,受害方应该注意些什么事情,做些什么工作呢?小王的家人在举目无亲的成都跑事情的处理已经非常疲惫了。 大家的关注。
由粮食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1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