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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控股股东具有不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公司能起诉控股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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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控股股东具有不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公司能起诉控股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是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转让股份,原股东可以退股,股份转让既可以内部转让,也可以外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办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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