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合同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无效: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4、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合同中的以下条款是无效的: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7)违背公序良俗的; (8)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