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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第一:原被告间多具有特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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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一是借款金额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易被修改 二是只签署了借款日期,而未规定还款日期,容易给被告一方拖延履行提供借口 三是只有借款人签名,缺乏手印,进入诉讼后如被告一方否认签名的真实性则需进行笔记鉴定,不利于原告早日实现权利四是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约定还款日到期两年后诉至法院,此时双方的借贷之债已经成为自然债务。进入庭审后,被告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以对抗原告一方提出的债权请求权。这种情况下,借款一方难以实现权利。
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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