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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生产、经营伪劣兽药罪的情形分别有:超过有效期的;因变质不能药用的;因被污染不能药用的;兽药成份含量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 (1)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2)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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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3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伪劣兽药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兽药,造成生产损失较大。
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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