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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方接受和保管存货方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在储存期限届满时完好地返还该货物,存货方给付规定的保管费的协议。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是: 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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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订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保管方:中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保管方和存货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2.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3. 数量:____________ 4. 质量:____________ 5. 货物包装:____________,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编号 包装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 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中国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如果没有以上标准,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 包装不符合上述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 存货方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赔偿责任。 2.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 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带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打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喝保有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 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 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损毁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 违反货物如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时人必须想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 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 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出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人力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移防,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约定期限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即提请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签订合同双方均应服从,不得再诉诸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两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可执一份为凭。 保管方存货方 中国储运公司(章)____________国公司 法定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 (____________律师) (签字)
保管合同不需要仓单,而仓储合同需要仓单。根据如下:合同法关于仓储合同的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的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这就是说,仓单只适用于仓储合同中。
关于仓储费的规定如下: 仓储保管费是商业仓储企业代货主保管、养护商品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商品检验、防治、倒库、晾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仓房租赁、委托保管等费用以及商品畜禽的饲料费。仓储保管费的节约,必须以保证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害为前提。在独立核算的仓储企业中,仓储保管费的核算是在“仓储费用”帐户中“保管费”子目内进行的。 中文名 仓储保管费 外文名 无 性质 储存过程中所支付的保管费用 倒库、晾晒、冷藏、保暖 仓储保管费的计算依据与方法 储存保管费的计算有按面积计算和按吨位计算两种方法。如果按面积计算时,要结合仓库具体所处的位置、仓库的设施条件、租赁面积大小及租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而定。如果按吨位计算时,则要掌握以下问题。 (一)储存保管费费率制定的依据和方法 1.依据 计划成本是储存保管费费率制定的依据。计划成本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仓储企业的收入和存货部门流通费用的水平。为此在核定计划成本时,必须本着提高储存量,挖掘潜力,降低劳动消耗的原则,使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接近。 2.方法 首先,测定储存保管费每吨每天成本。 其次,确定储存商品的等级。根据储存商品的性质、保管难易、价值大小、操作繁简和使用仓容多少等情况,将商品分成若干等级。每个等级核定一个保管费率。确定等级后,以最低一个等级为成本级,并确定每一个等级费率的级差;在成本级上依次递增,一般为每级递增10%左右。费率等级确定后,还需将商品分成若干个大类,然后逐类确定费率等级。 (二)储存商品日期的计算 (1)入库时间的确定。入库时间是从商品到库日算起。单货同行的本市到货,当天送齐的,入库时间以当天为准;分批入库的,应以第一天入库日期为准;单货不同行的外地到货,以第一件商品到库日期为准。 (2)出库时问的确定。是以商品最后出清日期为准。单货同行的,以当天出库时间为准;分批出库的,以最后一批出清为准。储存保管费的结算 1.储存保管费的结算公式 储存保管费(元)=储存吨(商品实际储存吨+其他折合吨+合同差额吨)X相应等级费率(元/吨) 储存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商品实际储存吨。指保管账或电脑上记载的商品在库保管期间逐日的储存吨数的累计数。其计算公式为: 今日结存数=昨日结存数+今日进仓数-今日出仓数 (2)其他折合吨。是指仓库保管账上未能反映的累计吨数,如每日待进仓商品吨数,按实际摊用面积折算的吨数等,也逐日累计。 这里待进仓吨数是指已送达仓库的储存商品,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当天签出储存凭证,故在当天保管账上未能反映出进仓的吨数。 按实占摊用面积折算的吨数,是指仓库无法直接按进仓、出仓、结存等项目进行折算的,而又需占用一定的仓库面积存放的储存商品折算的吨数。 (3)“合同差额”吨。存货方与保管方在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后,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双方应承诺一定的经济责任。在存货方不能满足合同数的情况下,合同差额由存货方承担储存费。“合同差额”是指实际储存吨、待进仓吨、实占摊用面积折算吨三者之和小于仓储保管合同签订数差额吨数。 2.储存保管费的结算方法 一般是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通过银行转账计收,也有例外,如非结算期,也可以现金结算。 使用月结单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一个货主单位储存商品都是一个费率的,应该按货主单位名称分别填制月结单。 (2)不同费率的商品应分别填制,否则无法结算费用。因此一个货主单位往往有几份月结单。每个仓储公司不同,有按面积算,如1元/平方/天;按重量算,30元/吨/月,其他装卸费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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