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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房屋受损如果能修缮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修缮的补助款进行修缮,如果变成危房不能居住的,可以向国家和地方政府申请相应的救济,具体可以向地方政府...
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的属于天灾,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责任对受灾群众重建或者修缮房屋提供必要的经济补贴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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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房的那个小区,只有我的那幢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其它几幢只是外表漆,涂层的脱落,没发现其它更大的损坏!,如果我的房屋是质量问题造成地震后损坏那么严重,我可不可以向开发商,索赔更多呢因为房屋的质量,才造成了没能按时交房,或是不能交房.因为现在的房价比我买时已经涨了很多,如果他按我当时的购房价退钱给我的话,以现在的房价,我根本很难再购买一套房子了!
如果地震后房屋损坏可以修复,可以向政府申请修复补变成危房,国家和地方政府将给予相应的救济。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复因灾损坏的居民住房,重点帮助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住宅恢复重建应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住宅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复因灾损坏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综上所述,地震后房屋倒塌,国家有补贴和救助义务。
地震火灾等原因使得房屋发生损毁的,如果该房屋未曾交付给购房人的,由开发商对其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已经交房了,则其损失责任由购房人承担。但是如果是属于购房人自己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的,比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交房的,从违反约定之日起,其房屋损毁的损失由购房人承担。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四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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