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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三种方式: 1、方式一: 登录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网站,点击“在线申办(含网上预约)”图标,进入在线申办; 2、方式二: 登录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点击“网上申报办事大厅”选择“产权登记”后选择申办业务内容; 3、方式三: 登录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办事或企业办事,选择“部门服务”并点击“市规土委”,在“服务事项”中查找对应业务点击“在线办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遗产过户总的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房屋产权的登记费。遗产中房产过户的前置手续为:第一,办理死亡证明;第二,到被继承人的户籍的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死者的户籍;第三,到区公证处或者是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为以下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一、办理房产继承完整的材料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相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是其他权属凭证。 (三)户口本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是遗嘱继承,则还需要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开始后,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不继承,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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