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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为了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近日商洛市按照规定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为2009年9月30日(含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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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6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会增加,但具体政策还没有出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实践,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一般都在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人社部、财政部已经发出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通知,但各地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也还会有一段时间,如何增加伤残津贴尚不确定,但会从1月1日起执行,请耐心等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意外险伤残大多按比例赔付。通常十级伤残的理赔额度是保额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假设买了100万的保额,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10万元。
未安排工作的,可以要求补发;安排了工作的,不能要求补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本人工资60——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加的我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之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也未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没有发给伤残津贴的,可以要求补发。但用人单位安排了适当工作的,不享有伤残津贴,不能要求补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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