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原定的举证期限失效。管辖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依照《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至于你说的管辖异议被驳回,那么就还是按原来的管辖法院审理,也就是确定了管辖权,则按33条重新指定。
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执行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只要符合上述的条件,你的朋友就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二审审理期限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