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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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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2.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2.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3.药物流产:300元。 二、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1.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2.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三、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因为流程要报销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如果是个人办理,则按照以下流程走: 1.流产前,先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1、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简介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流产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责任范围:所在城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持有所在城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埠人员;及在北京工作并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 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范围是: (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 (三)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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