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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的规定,发生流产的情形,生育险的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在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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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报销。具体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二.生育女职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书审核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书申请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医疗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总结等原始材料;10.收据。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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