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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苏高法审委(2009)8号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
职工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外死亡的算因病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岗位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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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已过1年的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无法做工伤认定。 可通过仲裁要求公司赔偿,需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赔偿。
1.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2.如果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要看该死者在该起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如果是非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3.如果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通过因病死亡处理。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二:就诊 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门诊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住院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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