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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海关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国际上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称为“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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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存在大量文章抄袭学术腐败现象,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我国学术创新,以及原创作者的积极性。据新华社北京2010年11月5日电国务院5日在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总理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现文字著作权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版权局办字第25号令,委托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对侵权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取证、调查、和解以及诉讼,来肃清各学术界文章抄袭的现象,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闻道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正式授权代理文字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其主要职能在于进行学术不端文献的取证,涉嫌侵权的告知与核对,调解版权纠纷,代理和解、诉讼。我所已经成功办理了全国范围内多起医学文字著作权侵权案件,最终促成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我们认为,调解是有效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途径,但对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一意孤行的侵权人,我们也毫不手软的采取了强硬的诉讼手段,最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坚决打击学术腐败,净化学术空气是闻道律师事务所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法律武器给权利人提供版权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关内容可以去网上查到
第八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或者在备案失效后重新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的,应当缴纳备案费。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将备案费通过银行汇至海关总署指定账号。海关总署收取备案费的,应当出具收据。备案费的收取标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备案续展或者变更的,无需再缴纳备案费。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海关总署核准前撤回备案申请或者其备案申请被驳回的,海关总署应当退还备案费。已经海关总署核准的备案被海关总署注销、撤销或者因其他原因失效的,已缴纳的备案费不予退还。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不一一列举。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知识产权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来看,知识产权法仍然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殊法律。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而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得到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和私人属性界限,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建立,并随着科技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化和创新。目前,世界经济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相应地,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垄断市场的手段,因此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基础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末,许多国家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一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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