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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
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材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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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步:到贷款担保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组合)贷款担保申请书”。 2、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担保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计算贷款担保额度,确定贷款担保期限。 3、第三步:到贷款担保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担保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组合贷款担保)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担保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担保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担保银行收押保管。 5、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担保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担保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担保银行签订协议。 7、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担保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担保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担保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担保,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首先,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联络单到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然后,申请人持你或者辅助借款人的,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有时候需要你去民政局开取明或者。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收据第六联,房款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有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贷款人申请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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