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同时,还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一)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因此,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投诉文件中应注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2、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电话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
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仍然依靠月薪生活,但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公司不会给员工发工资。此时,他们应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投诉文件应注明的事项:1、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职场、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人姓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二.通报人实名通报。如果有正确的地址和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必须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通知其处理结果。三.劳动者通报投诉的注意事项:1、通报。投诉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报。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和违反劳动保障法、法规、规章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内容。2、投诉要求投诉人实名投诉并提交身份证和基本证据。3、投诉应当由投诉人提供投诉文书。写投诉文件确实很困难,可以口头投诉,通报中心的接待员进行记录,确认投诉人没有错误后签字或盖章,投诉人拒绝签字时,应注明情况。
1、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8人已浏览
912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