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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证添加配偶名字,按房产登记办法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手续办理。双方可以按照《房屋登记办法》持相关证件资料去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参考资料:《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配偶姓名:全款购买的,直接支付手续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让;贷款购买的,应当办理赠与公证。经房屋贷款银行同意,双方应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房屋想要加上配偶的名字只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加名后产生的法律效果便是产权登记状态和房屋真实权利状态实现一致或者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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