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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单位接收稽核通知–准备材料–去稽核处审查-没问题–完成;(有问题–限期改正–提交资料–补缴保险–完成。)社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是指负责单位是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他们依据有关法律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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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流程】:单位接收稽核通知–准备材料–去稽核处审查—-没问题–完成;(有问题–限期改正–提交资料–补缴保险–完成。) 社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然后工作人员前往稽核对象处进行稽核即可。具体稽核内容、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由各地社保机构自行制定。例如铜陵市2016年社会保险稽核行动于2016年4月11日正式启动,稽核对象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含编外聘用人员)、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稽核重点是核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1)参保职工稽核补缴应到行政执法管理科投诉后,按稽核补缴程序办理。(2)参保单位收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后应到征缴科稽核专审补缴窗口办理,需携带的材料及表格: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③存有补缴报盘信息的U盘;④《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及《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问题明细表》原件一式一份;⑤《社会保险稽核案件补缴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⑥《社会保险稽核接待投诉登记表》或《简易程序处理稽核案件登记单》复印件一式一份;⑦单位公章。(3)稽核补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应于当日缴费。缴费方式有两种:①支票方式:每月1日至15日使用转账支票(医疗、四险需各开具一张支票)缴费;②刷卡方式:全月可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或贷记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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