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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如果小区的车位属于产权车位的话,业主没买车位物业就是有权不让小车进入的这是合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物业就是没有权利阻止业主把车开到小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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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买卖是合法的。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如果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
绑定车位买房的行为不合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家设立的“买房绑定车位”规则属于其利用优势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额外强加给消费者义务的做法无效。
这个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规定,物业公司的收入由物业费解决,没有其他的费用,其他的费用公共水电费、绿化养护费、管道等等,都含物业费内,不知道你说的额捆绑收费是那个,但是物业公司只有收取物业费的权力。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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